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审查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程序 1.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
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的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定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或采纳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二、审查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工程概况、施工组织系统与管理、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布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以及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保护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节拍,各项交叉作业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
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
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内容是否针对工程特点,如深基础、大体积混凝土,高标号砼,预应力张拉,转换层施工等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