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施工场地考核办法》2024-03-08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有序开展,实现《威海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市建委《威海市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审工作坚持“动态检查、全程管理、透明公开、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公开
第三条 威海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施工场地(以下简称“标准化施工场地”)是建筑行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对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施工场地授予的一种荣誉称号
第四条 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建管处”)主管本市标准化施工场地的评审工作
设立标准化施工场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和公布评审结果
评委会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1 人,委员若干人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处施工科,负责评委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评审标准化施工场地的依据是《威海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实施标准》(另发)
第六条 标准化施工场地从在建的建筑工程中评选,11 月份审核公布
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七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筑,都应依据本办法参加评选:(一)建筑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程;(二)总建筑面积在 30000 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工程,可评为标准化管理小区
第三章 评选条件第八条 评选标准化施工场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法定的基建手续完善,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安全、监理及建筑队伍管理的法规、规定;(二)现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中标通知书相一致
项目部和监理部人员配置合理,相关人员均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三)有创建计划目标和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