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的理解社会学马克思·韦伯的生平简介:1864-1920,德国管理学家、社会学家大学主修法律,获博士学位,担任过教授,政府顾问、编辑、作家等著述主要有:《经济与社会》《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科学理论论文集》《社会科学方法论》等第一节社会学的方法论一、理解与理解社会学1
社会行动和社会学定义(1)韦伯认为:社会是由行动者组成的系统,因此,有着针对他人的主观意义的个人行动被称为社会行动
(2)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
理解韦伯认为,社会行动的本质是其蕴含的精神内涵和文化意义,那么研究社会学的方法就不能借用自然科学中的实证方法,而只能是理解和说明
理解的确定性基础:1
理性的理解方法,具有高度的确定性
(如逻辑和数学)2
重新体验的方法,人们通过同情的参与能恰当的把握行动发生的情感环境,从而对别人的行动和动机进行有效的把握
(如移情和艺术欣赏)理解的操作类型:1
对主观意义的直接观察理解,即理解行为“是什么”或“干什么”,以及理解逻辑命题
解释性理解,即通过理解行动者的动机(“为什么”)来把握行动意义的理解过程
二、因果多元论社会行动仅有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伴有经验上的验证
而这种验证是要寻找某一社会现象背后的具体的因果关系,二不是探求具有普遍因果效力的规律
三、价值中立价值判断是价值中立的对立面,应理解为是从伦理、文化和哲学观点中推演出来的实际价值判断,即实践判断
假如在研究过程中有价值判断,科学就没有客观性,并且科学研究也无法解决价值判断的问题
所以,价值中立就是要在研究过程中不作任何价值判断
四、理想类型理想类型是主观构建出的一个超越感觉并远离现实的、精确而有效的概念体系,具有逻辑上的完备性,旨在为研究假设的构造提供指导;为对现时的描述提供明确的表达手段
“理想”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