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1、通信机房室内基础建设 1.1、通信机房室内装修材料要求 (1)通信机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 (2)通信机房内各类装修材料宜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严禁使用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不宜使用强吸湿性材料。 (3)选用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 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1.2、通信机房内墙壁和顶棚的要求 A、B、C 级通信机房和有条件的 D 级设备间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1) 参照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 修订版)执行。 (2) 墙壁和顶棚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避免眩光、便于除尘,并应减少凹凸面。 (3)墙面处理可采用白色环保乳胶漆或墙面砖,宜采用白色环保乳胶漆。墙面砖为浅色、抛光型砖,材料应平整、耐磨,符合 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 1.3、通信机房地面要求 A、B、C 级通信机房和有条件的 D 级设备间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 . . . . . . (1)参照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 修订版)执行。 (2)应满足通信机房使用要求。地面必须平整,若不平整,需先对地面找平并需进行防潮处理。 (3)地面面层可采用地砖或防静电漆,宜采用地砖。地砖为浅色、抛光型的防滑玻化地砖,材料应平整、耐磨。对空调送风方式为下送风、上回风的通信机房宜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4)踢脚线:宜采用黑色陶瓷踢脚砖并与周边平滑衔接,连接紧密,平直。 (5)地砖、踢脚砖应符合 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 1.4、通信机房隔断要求 A、B、C 级通信机房和有条件的 D 级设备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隔断。隔断要求如下: (1)参照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 修订版)、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执行。 . . . . . . . (2)通信机房隔断采用玻璃隔断或隔墙隔断的方式,宜采用隔墙隔断方式。 1.5、走线架、尾纤槽道要求 A、B、C 级通信机房和有条件的D 级设备间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1.5.1、走线架 (1)参照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