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所有的天然纤维素或再生纤维素纤维织物以及局部经整理或未经整理的其他天然或 合成纤维织物都是可燃的,这些织物在接触明火源时,容易引起燃烧,由于其易燃性以及火 焰的蔓延性等因素,致使一些可燃织物在制成服装供消费者使用时,会危及到消费者的平安
鉴于以上原因,为保证财产和人身平安,防止或减少火灾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各国针对织物 及其制品的易燃性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相关检测方法
欧美、日本等国很早就对一系列纺 织产品的燃烧性能进行了立法,包括服装用织物、睡衣、儿童睡衣、地毯、床垫、窗帘等, 要求须经燃烧试验合格才能生产和使用;美国消费者产品平安委员会(CPSC)还立法规定凡在 高层建筑、航空、海运、医院疗养院、群众集会场所及易燃工作区等使用的纺织品必须经耐 燃测试合格
本文主要介绍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及中国相应的技术法规、标准和主要测试 方法
2纺织品燃烧性能技术法规与标准美国美国早在 1953 年就通过了
易燃织物法案
(FFA),在 1954 年和 1967 年又进行了 修订,并由美国消费者产品平安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表 1)
表 1标准及法规适用范围燃烧性能技术要求备注16 CFR 1610 服用纺织品易燃性标准等级 1:一般易燃性不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 的织物以及其他外表没有凸起 纤维的织物
火焰蔓延时间 2 s
可用于服装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的 火焰蔓延时间 27 s 或表织物以及其他外表没有凸起纤维的织物
面燃烧虽然比拟迅速〔在0 -7 s 之内〕,但火焰强 度不能点燃或熔融织物 的基质
等级 2:可用于服装制品,中等易燃性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的 织物以及其他外表没有凸起纤 维的织物
火焰蔓延时间为 4~7 s〔含 基底组织的燃烧、熔融时 间在内〕
但应谨慎使用,因 纺类织物的易燃性 测试结果会随织物 特性而变化
不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