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本章内容第一节 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第二节国内创业板首次公开上市(IPO)第三节股份出售与股份回购第一节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通过某种有效方式,将风险投资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的机制及其相关制度安排
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意义在于:• 为评价风险企业投资价值提供客观标准风险企业往往具有新技术、高成长的特点,企业的开展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真实价值很难确定,退出时的交易 价格为其价值提供了客观标准
• 为风险资本提供持续的流动性风险资本需通过投资一一退出一一再投资的循环,实现风险资本的持续增值
• 为风险资本提供持续的增长性退出机制提供的流动性是风险资本存在和开展的前提,是承当“高风险〞,取得“高收益〞的条件
• 竞价式转让股份首次公开上市(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股份首次公开上市(IPO)是指风险投资者通过风险企业股份公开上市,将拥有的私人权益转换成为公共股权,在获得 市场认可后,转手以实现资本增值
收益最高:59
• 契约式转让一一出售或回购契约式退出分为股份出售和股份回购两种
股份出售是指第三方按协商的价格收购风险投资企业或风险资本家所 持有的股份的一种退出方式
股份回购是指风险企业或风险企业家本人出资购置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份
收益 次之:14
• 强迫式转让一一破产清算当风险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破产清算
退出方式 IPO 出售或回购破产清算优点收益高、筹资方便费用低、撤资迅速预防继续经营的损失缺点本钱高、撤资慢收益低、治理层主动性差投资难以获得收益条件完善的资本市场产权清楚法规健全适用阶段成熟期成长期、成熟期经营失败一般情况下,20%到达上市条件;40%被收购;20%维持经营,回购;20%经营失败,清算
第二节国内创业板首次公开上市(IPO)企业上市有什么好处或企业为何要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