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增值权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出版要点有限公司推出的股权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增值权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 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企业经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模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权增值权的模式进行激励。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的原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2.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激励对象的考核、筛选、确定、股权的授予、 解锁的条件等方面,通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操作,确保形式与结果公正。3. 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激励对象自愿参加的原则4. 相结合、相对称的原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原则。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2. 公司股东会决定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3. 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 确定激励对象的法律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是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2. 激励对象的职务依据及范围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被证券交易所或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直接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三年的。(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股转公司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3)其他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4)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激励对象职务变更成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