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人员现场质量管理及奖惩制度7
1 总则⑴ 为保证现场施工质量及各种资料及时上报,根据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
以达到鼓舞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⑵ 为促进全员参加质量控制、质量管理,项目部从奖惩基金中提出一定比例基金作为奖金,以奖励在 QC 小组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小组成员,质量管理小组定期根据各单位 QC 小组开展情况,评比先进个人和先进小组
奖金专款专用
2 质量管理奖罚7
1 质量奖励⑴ 仔细按法律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 90%以上的施工班组,奖励 1000-1500 元(按月考核)
⑵ 仔细执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优良率在 90%以上,奖励架子队长 300-500 元(按月考核)
⑶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业主有关质量的规章制度、标准,支持质检工作,积极配合施工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没有因技术工作影响工程质量成绩显著者,奖励值班技术人员和技术主管 300-500 元(按月考核)
⑷ 严格按国家法律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质量检查,监督,仔细按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检查程序工作,仔细负责,坚持原则,查出重大质量隐患者,奖励质检工程师 300-500 元
⑸ 工程技术、施工管理、质量检查人员在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奖励 300-500 元
2 质量惩处 1、违章罚款 ⑴ 对同一质量通病,经二次以上检查仍无明显改进时,对责任班组处以 200-500 元罚款,对架子队长处以 50-100 元罚款
⑵ 对违反项目部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施工班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 100-200 元
⑶ 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 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