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建工集团总承包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急救援预案指导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4)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防止因应急救援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给企业和从业人员所造成损失,特制定总承包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书
第二条 总承包部所有从事施工活动的项目及工程经理部,均应遵照此指导书编制本项目及工程经理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预案中所称临时用电是指:施工现场内部的用电,驱动施工现场各种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以及点燃电气照明灯具的用电
第四条 临时用电生产安全事故预测:1、发生重大外电线路大面积破坏,造成大面积停电
2、人员触电事故
3、挖断地下电力管线系统
第五条 各项目及工程经理部负责实施本工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项目及工程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专项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第六条 总承包部所属各项目及工程经理部应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专项应急救援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 各项目及工程经理部应成立专项应急救援小组,其中包括:项目及工程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行政卫生、工会以及应急救援所必须的水、电、脚手架登高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专业人员
第八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项目及工程经理部统一组织、统一领导,各专业小组负责管理和落实
项目及工程经理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 5 个组,即调度通信组、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