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华电奉节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厂前区工程施工现场奖罚制度一、制度依据及目标(1)、为保证现场施工质量及各种资料及时上报,根据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
以达到鼓舞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2)、为促进全员参加质量控制、质量管理,项目部从奖惩基金中提出一定比例基金作为奖金,以奖励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将委派专职质检员定期根据各单位现场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评比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为了保证工程根据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特制定此现场管理奖罚条例:二、质量奖励(1)、仔细按法律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的施工单位,奖励 1000-1500 元(按月考核)
(2)、仔细执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优良率在 90%以上,奖励相应施工组 300-500 元(按月考核)
(3)、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业主有关质量的规章制度、标准,支持质检工作,积极配合施工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没有因技术工作影响工程质量成绩显著者,奖励值班技术人员 300-500 元(按月考核)
(4)、严格按国家法律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质量检查,监督,仔细按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检查程序工作,仔细负责,坚持原则,查出重大质量隐患者,奖励施工相应工程师 300-500 元
(5)、工程技术、施工管理、质量检查人员在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奖励 300-500 元
三、质量惩处 1、违章罚款 (1)、对同一质量通病,经二次以上检查仍无明显改进时,对施工单位处以 200-500 元罚款,对相应班组处以 150-200 元罚款
(2)、对违反项目部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施工单位,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 200-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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