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现场旁站监理之我见 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就旁站监理工作进行讨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提出自己的看法
2002 年 7 月 7 日建设部印发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至今施行将近一年半了,作为一名从事现场施工监理的工作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也进行了不少旁站监理工作,对“办法”所要求的地方尽量在工作时做到
但经过一段时 间的实践,本人想就此谈一谈对旁站监理工作的感受
1 对旁站监理定义的理解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理活动
从“办法”对旁站监理的定义,不难看出两点:第一,旁站监理工作只是针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而不是在施工过程中事无巨细,统统都需“站”到
这一点我比较认同
假如工作不分主次,就不可能抓住重点,结果只能是样样都管,一样也管不好;第二,“办法”认为旁站监理工作是“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理活动”,对此我未敢苟同
假如这样的话,和过去的“监工”又有什么不同
旁站监理是适应新的建筑体制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管理办法
要适合现实施工情况,这其中大部分工作应由施工单位的班组长、质检员来完成,监理人员只要常常而不定时地巡视检查,说不定会产生更好的效果;况且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人数,根据目前的监理取费情况不可能很多
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也要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可能常常超负荷地工作,监理的人数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也不可能一直有人在施工现场监督
再说监理旁站,监理人员可以换班,那施工单位呢
他们不可能在一个施工场地派二、三个质检员,也就是一个质检员吧
所以说,旁站监理不能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时间来衡定,而是看监理能否抓住工作重点,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