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现场降尘、降噪管理规定第 1 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因施工生产造成的扬尘和噪音破坏环境或给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根 据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及 使 用 指 南 》 (GB\T24001-2024\ISO14001:2024)标准要求,结合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 关于降尘的管理规定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降尘的有效措施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根据地方法规的要求实行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纳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实行防止扬尘措施
在城区及居民区附近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纳密闭式运输车辆或实行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实行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入库、入仓存放或实行覆盖等措施
在城区及居民区附近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实行封闭、降尘措施
小型拌合机应采纳搭棚措施来降尘
锅炉应配备除尘设备并按地方法规采纳低硫煤作燃料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第 3 条 关于降噪的管理规定1
施工现场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项目配备噪声仪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噪声污染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实行降低噪声措施
在 22 时至次日 6 时不得在有居民生活区的施工场地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