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前 言本法律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设技函[2001]002 号文件《关于成立〈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编写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写工作组的通知》的要求,由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法律规范编写组编写完成的
在编写过程中,法律规范编写组开展了专题讨论,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分析,仔细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方面的实践经验,部分汲取了有关国际标准,以《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为依据,根据“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遵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的编写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多次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法律规范主要内容是对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小区)智能化等智能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做出规定
本法律规范将来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时,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法律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法律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83;地址:北京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法律规范主编单位: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建筑设计讨论院 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讨论所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北京华夏正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万安科技有限公司 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