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解读宁波市第二医院科教科余静历史沿革历史沿革1997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老模式)2009年新医改提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2011年浙江省开始申报住院医师规培基地(新模式)2011年8月第一批学员进入我院(71人)2012年开始实施住院医师规培网络化管理2012年8月第二批学员进入我院(34人)2013年8月第三批学员(75名)(三批学员均纳入网络管理)目标目标通过:“二证”,是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前置条件《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为促进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培训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成效依据文件:1、《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2、《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卫发〔2011〕214号)和国家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一、组织管理(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对本区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行业管理职能
(二)省成立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毕教委”),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省发改、财政、人力社保、教育、卫生以及高等院校等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领导、规划、协调和监管
宁波市参照省毕教委组成方式成立相应毕教委,负责本区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贯彻落实省毕教委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区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
(三)省毕教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承担省毕教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全省年度招录计划制定和管理、各专业培训基地申报评审、认定和管理、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培训过程和培训经费的管理等
(四)成立省毕业后医学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接受省毕教委领导,充分发挥各学科专家作用,负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