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桂电网建工〔2024〕9 号附件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电网基建工程承包商考核处罚实施细则(试行) 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电网基建工程承包商考核处罚实施细则32024-3-19 实施 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 发 布2024-3-19 发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范围1.1 为加强对电网基建工程的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考核,特制订本处罚细则。1.2 本细则适用于承担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等承包商。1.3 本细则的考核以现场开具的处罚通知单为依据,在工程结算时合并扣除。2 一般规定2.1 本细则中承包商是指与公司签订工程合同的承包单位,分包商是指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分包单位。2.3 本细则与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冲突时,执行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有关规定;但如本细则要求比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有关规定要求严格的,仍须执行本细则。2.4 凡出现《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基建承包商考核扣分方案》的违章现象,处罚责任单位 200 元/0.1分。2.7 承包商管理的工程范围内在公司检查人员未发现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违章作业前,对未构成事故(事件)损失,能自查自纠或虽未整改完成但已列入整改计划的安全存在问题(须有书面材料,监理签证认可),可免处罚。2.8 公司检查人员在承包商管理的工程范围内发现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违章作业的,除责令立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外(严重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立即下令停工整改),同时处以罚金。2.9 处罚金额在 2000 元内的处罚通知单,公司检查人员签发即可生效;处罚在 2000~10000 元内的由公司检查人员填写处罚通知单,本部门主任签发生效;10000 元以上由公司领导签发生效。处罚情况由公司按月统计发布。2.11 处罚按责任事项可累加,对同一事由已按合同或其他规定处罚了的不重复处罚,同类事情重复多次发生的加重处罚。所罚款项在工程结算时从合同价款扣除。同一个工程因违反本细则所罚款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20%。2.12 各承包商应仔细学习并贯彻本细则,对处罚有疑义的,5 个工作日内可向公司申诉。如事实清楚或证据确凿被检查人拒不签字接受《处罚通知单》者,加倍处罚。3 对检查人员的要求各检查人员应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