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 2013年度委员提案办理回访情况的通报 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提案工作,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委员提案作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载体,并对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进行回访评议,是政协委员的呼声,也是现实工作的需要。按照年初的总体部署,9月5日至12日,县政协对2013年度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回访评议。现将这次回访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回访评议的基本做法 1、确立指导思想。回访评议提案办理情况是县政协探索实践的一种新的提案督办方式,也是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内容的丰富和拓展。通过对2013年度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回访评议,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促进提案的办复落实,提升政协提案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2、确定回访评议对象。这次回访评议最终确定的单位是农工部、监察局、教育局、农业局、水务局、文广局、卫生局、食药监局、住建局。之所以选择这9个单位,不仅是因为这些单位承办的委员提案数量相对较多,是提案承办大户。更重要的是这些单位承办的提案,内容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均涉及民生问题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凝 2 聚着委员的智慧和辛劳,承载着各方面群众的愿望和心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明确回访评议的主要内容。一是领导重视程度,包括办理单位领导职责是否明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提案办理责任是否明确。二是提案办理态度,是否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认真解释;是否按规范要求答复,办案措施是否具体、易于操作。三是提案办理效果,所提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能落实的是否认真解释,承诺办理的是否兑现跟踪落实。四是提案办理时限,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和答复。五是提案答复格式,行文是否规范;是否及时答复委员,并寄送征询意见函。 4、回访评议的方法步骤。这次回访评议分两阶段进行,先由政协领导领衔,分组带领部分提案委员深入到提案承办单位,采取实地察看、座谈讨论、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由提案委员现场测评打分。在此基础上,回访组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委员“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综合评定,形成评议意见。最后召开通报会,反馈回访评议结果。 二、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评价 委员们认为,与去年相比较,今年政协提案办理工 3 作有新的亮点和新的成效,不少做法和经验值得相关部门学习和借鉴。 一是领导重视,工作责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