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 , 于年月日在中国浙江省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第三条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住所)为:
第四条合营各方的基本情况甲方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乙方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如外方为自然人的,可表述为:方姓名:, 国籍:,住所: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七条合营公司宗旨为:
第八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币种);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币种)
第十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万(币种),以方式出资, 占注册资本%
(有多种出资方式的,需标明:其中:以方式出资万(币种),以方式出资万(币种),⋯⋯
)乙方:认缴出资额万(币种),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
(有多种出资方式的,需标明:其中:以方式出资万(币种),以方式出资万(币种),⋯⋯
)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汇率以汇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中间价为准
第十一条出资期限: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按其出资金额在缴足
(注:股东可自行约定出资期限)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其他合营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其他合营方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