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梯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使用单位: 安装地址: 使用编号: 施工单位: 施工责任人: 电梯质检员: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说 明1、本报告书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24)中对于施工自检报告的要求制作
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举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2、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检
3、本报告需签字的表格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人员、质检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4、本报告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使用计算机出具,但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不得涂改
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附近书写正确内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标注更改日期
5、各项“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写“符合”或“不符合”;若无此项目时,填写“无此项”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6、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如全部项目均合格,则自检报告的结论为“合格”;当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在“第一次自检结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栏内,根据《检规》给出“不合格”的第一次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由自检员确认并在整改情况栏中填写了相关项目的复检合格意见后,方可判定为“合格”
7、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无此项”或“不详”
8、检验机构在自检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检验,自检单位需向检验机构提交本报告一份备存
本报告一式三份,其他两份分别存入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本台电梯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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