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要求一、资料封面(见附件一)(一)应统一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资料”,而不应该为××弱电系统或智能化系统等其它名称
(二)应有从业单位名称、日期,并经会签加盖公章
(三)资料应经三级会鉴,即设计、审核和批准会鉴
二、文本结构与目录文本结构分四个部分,依次为 “施工修改方案及说明”、“工程验收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操作、维修说明书”(见附件二)
三、施工修改方案及说明在正式施工过程中,对应设计方案有调整内容的,应制定施工修改方案,并说明理由
四、工程验收证明文件应提供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试运行报告、初验报告、系统检测报告、及竣工报告,具体要求如下:1、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隐蔽工程应委托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由监理单位出具《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见附件三)
2、试运行报告系统调式开通后,一般应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主要包括系统名称、日期时间、工作情况、值班人员姓名等),由物业管理部门(或使用单位)根据试运行记录出具试运行报告
试运行报告的内容包括:试运行起至日期;试运行过程是否正常;故障(含误漏报警)产生的日期、次数、原因和排除状态;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综合评述等
试运行报告要有物业公司(使用单位)盖章
试运行报告应反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真实情况
3、初验报告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物业公司(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初验,并写出初验报告
初验报告应有安装设备数量、型号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情况、甲乙双方确定的初验项目,初验结果和对系统的质量评价等内容
初验报告应有甲乙双方盖章
4、系统检测报告二级(含)以上工程应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的系统检验报告
5、竣工报告工程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概况;针对系统检验报告指出的问题,所实行的解决措施;依据设计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