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桥街泰安园拆迁安置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纪要一、收集疑问时间:2011 年 6 月 16 日 0 时 00 分至 6 月 26 日 24 时截止;二、反映问题方式:无记名方式;三、反映问题途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该项目专区凭密码进入并提交发布相关问题;四、投标单位的提问:1、请提供具体的工期为多少日历天,只有竣工日期,如何填写“投标函”? 答:工期要求:540 日历天。2、施工合同 49.1 条款中的材料品牌是否指本次投标的厂家指定品牌,投标报价时是否需选定品牌? 答: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其质量档次应不低于或相当于 49.1 条款中要求的品牌厂家的质量档次进行计价。投标报价是不需要选定品牌。五、招标人的补充说明和修改:1、对《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 8 项 “工期要求:竣工日期:2024 年12 月 31 号”修改为“工期要求:540 日历天”2、对《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 25 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1194387.14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2915127.89 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393905.70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49499236.30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2866582.92 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424027.10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合同条款”中第 79.1 项“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 合同生效且提供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后 10 个工作日内 付预付款,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修改为“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5% , 分两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 2.5% , 合同生效且提供 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预付款, 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4、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合同条款”中 79.4 项 “其他方式:从支付 第 3 个月的 进度款开始分 4 次,分别按预付款总额的 25% 扣回。 ”修改为“其他方式:从支付 第 3 个月的进度款开始分 2 次,分别按预付款总额的 50% 扣回。” 5、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已修改,详见本答疑附件“招标文件(修改版) .zbs”。注意:取消 2011 年 6 月 16 日上传的“招标文件.zbs”,投标时必须以本招标答疑附件“招标文件(修改版).zbs”为准(详见本答疑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