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开区项目部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
2、坚持“科学进展、安全进展、以人为本”,保护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的基本原则
二、项目部施工班组(分包单位)职责和义务1、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安全、工期等义务,根据法律规范和合同要求施工,提供全格的施工产品
2、作业人员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推土机、压路机等)必须持证上岗
3、作业人员上岗前,分包单位必须向我公司项目部提供一份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采购、租赁合格及行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完整、有效
5、不得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
6、服从我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7、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8、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9、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10、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有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协我方管理人员等扰乱正常施工秩序的行为
11、在深基坑、高边坡、挡墙、路口、井口、人员密集等危险部位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椎筒、彩钢瓦、护栏,脚手架、脚手板、彩条旗、防护盖板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2、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
三、安全处罚制度1、现场劳务工人、管理人员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工人罚款 50 元/次
班组负责人(劳务分包人、专业分包人、班组长)罚款 200-500 元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款 100 元/次
3、不参加安全教育,罚款 100 元/人
4、分包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向项目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