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湛江市自主创新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湛江市科学技术局(2024 年 5 月 21 日)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次会议和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要求,加快建设创新型湛江,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进展方式转变,做大做强经济总量,根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广东省试点方案》,我局决定组织实施“自主创新企业培育工程”,特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湛江的战略目标,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培育,促进科学技术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进展服务,经济社会进展紧紧依靠科学技术和自主创新,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为主线,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推动湛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进展方式,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粤西城镇群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入选条件列为“自主创新企业培育工程”培育的企业,应当符合如下条件:(一)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利税率要求 10%以上;5000 万元―2 亿元(含 2 亿元)的,利税率要求 7%以上;销售收入 2 亿元以上的,利税率要求 5%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讨论开发能力,有研发团队、研发场所研发设备、研发投入和研发项目
(三)2024 年以来承担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计划 1 项以上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进展方向
(五)通过国内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
(六)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
(八)企业经营团队具有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