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VIP免费

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_第1页
1/6
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_第2页
2/6
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_第3页
3/6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外进入本市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资格核验及工程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法律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资格核验和工程项目备案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市外企业”)是指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外、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来本市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外企业的资质、资格核验和工程项目备案及其市场行为的监管工作。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入本辖区的市外企业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 市外企业在本市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承接工程项目,应当经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进行核验。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市外企业注册建造师应当经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 第五条 市外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到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核验,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六)建设方招标邀请函或合法有效的招标公告,直接发包的,提供已经签订的工程合同; (七)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材料核验合格,发放《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以下简称《核验书》),企业凭《核验书》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参加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第六条 市外企业在本市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发包承接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经营管理机构并配备完备的管理人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建立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七条 市外企业在本市承接一个以上工程项目或在不同地区承接工程项目...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