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铁 道 部 文 件铁运〔2024〕51号关 于 公 布 《 铁 路 营 业 线 施 工 安 全管 理补 充 办 法 》 的 通 知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铁科院,鉴定、工程中心,地方铁路协会,投资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明确安全责任,现制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请仔细贯彻落实。—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一○年四月三日铁 路 营 业 线 施 工 安 全 管 理 补 充 办法一、总 则第1 条为加强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24】190 号)进行补充,特制定本办法。第2 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二、施工类别的划分第3 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 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1 )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 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 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2 )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 )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 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4 )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 类施工。B 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1 )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2 )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3 )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 )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