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合同甲方: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太原市万柏林区金力不锈钢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北张东住宅小区 2
工程地点:北张村饮料厂南侧 3
工程内容:阳台、飘窗不锈钢护栏制作、安装
承包范围:北张东住宅小区 1#、2#住宅楼阳台、飘窗不锈钢护栏
工期:开工日期:2024 年 6 月 17 日完工日期:2024 年 7 月 16 日 6
合同价款:阳台、飘窗不锈钢护栏按高护栏每延米 90 元、低护栏每延米 80 元(人民币)计价(延米单价中包括了护栏制作、安装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运输和各项取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分别以实际延米结算
二、双方一般责任: 1
甲方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窦海泉 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段新彭 3
乙方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陈贵元 4
甲方负责乙方用电,电费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处理现场周围的相邻关系,监督乙方施工质量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解决存放材料库房
乙方负责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竣工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 材料检验报告;(2) 材料合格证;(3) 工程报验资料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1
材料:不锈钢管材,规格:38×25×1
0、19×19×0
施工要求:(1) 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图纸没有说明书按施工法律规范执行
(2) 工程质量与交工验收须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
(3)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质监部门(或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返工整改,并承担返工整改的费用
(4) 非乙方原因而导致返工修改,甲方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相应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