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之)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七月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 为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所提供的安全操作场合,各类脚手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搭设,并加强对脚手架的管理,特制订制度:一、脚手架的基础扎实填平验收制度 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扎实,宽度为 2m 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方法; 2.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 300n 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3.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扎实,做好排水方法,立杆下置垫 50×200mm 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4。脚手架基础完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二、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 1.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规定搭设;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施工办法和工序搭接规定; 3.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规定或方案中规定,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4.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三、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 1.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查: 2.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整体外观与否稳固、变形、多个杆件搭接与否牢固,与墙连结点与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与否齐全有效等; 3. 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4. 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七天一次检查、验收统计。四、重点部位(电梯井、采光井)的脚手架验收制度 1. 重点部位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规定或方案中规定搭设; 2. 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五、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1. 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承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 2. 构造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承包方应组织有关人员推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3. 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示。六、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办法 1. 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2. 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工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3. 经项目部确认同意,并采用加固补救方法后,方可实施; 4. 脚手架拆除严禁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它防止方法,并派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