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医疗器械产品事宜,经和谐协商,以资恪守一、买卖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向乙方采购下列产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元)成交金额(元) 累计成交金额(大写): 二、付款方式:1
支付方式:全额付款2
甲方应将贷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勿将货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任何人员,否则乙方有权视甲方未支付该款项
三、贷物交付:1
交付日期:甲方按商定支付对应款项后 45 日内交货2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公商定足额支付对应贷款前
乙方有权不予发货而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
乙方负责将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当
因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不明造成的货品错运,增加的运输费、保管费等由甲方承当
货品运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当场订立《签收单》
甲方订立《签收单》后,该等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转移至甲方
四、安装;负责安装、培训
负责安装、培训
五、保修条款:1
凡符合《产品阐明书》或《设备保修卡》商定的保修期限自《设备保修卡》注明的装机日期之日开始算起,主机的保修期限为 12 个月;附件为 12 个月
甲方应在保修前向乙方出具《设备保修卡》,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提供保修
保修期限届满,乙方提供收费维修,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鉴于《设备保修卡》是乙方提供保修的唯一凭证,甲方应在装机完毕 30 日内,将填写完整的《设备保修卡》对应联返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提供保修且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未按乙方原则向乙方支付额外保修费用,甲方不得于第三方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做出长于本合同商定的保修期限或高于本合同商定的服务原则等(“额外保修”)的商定;否则,乙方有权不提供该额外保修服务;乙方向第三方提供上述额外保修服务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额外保修费用
六、最后装机区域:独家授权区域七、甲方义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