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董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级协办员管理方法村协办员是县镇(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具体负责各项政策在村级的贯彻贯彻,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为了加强对村级协办员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方法
一、重要职责1、负责本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组织发开工作
2、负责本村城乡居民信息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建档、业务统计等工作
3、负责本村参保人员保险费的催缴、收缴工作
4、负责本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贴的上报和资金划拨工作
5、负责本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退保、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登记、资料审查及上报工作
6、负责待遇领取人员减少信息上报工作
7、负责本村享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公示、认证工作
8、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范畴内的其它工作
二、管理与考核村协办员由办事处领导,村管理,办事处人保所业务指导,年终由县和办事处经办机构考核,兑现补贴
1、参保交费率达成 95%以上不扣分,达不到者每减少一种百分点扣 2 分
2、实施每月 3 日本人实名签到制和会议签到制度,3日并由协办员将待领取待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缴费证及有关材料一并上报人保所,每月 3 日前将上月死亡人员火化证复印件或者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审查及上报
每少签一次或代签一次扣 1 分;不准时上报材料的每发生一起扣 1 分;发生一起瞒报死亡人员现象扣 5 分,如发生第二起瞒报死亡人员现象,对协办员予以辞退,并扣罚全年补贴,按规定追缴冒领养老金,并予冒领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下列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以上扣分并对应从村年终考核中扣掉对应分数
4、每扣 1 分扣罚 20 元
三:待遇原则村协办员补贴原则:人口 500 下列(含 500 人)行政村每年 1500 元人口 501-1000(含 1000 人)行政村每年元人口 10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