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 )业主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钢构造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施工概况: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钢构造施工面积: 3、工程地点: 4、承包范畴及内容: 5、承包方式: 预计工期: 6、工程造价: (附报价单) 二、双方工作职责(一)甲方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及施工文献,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协助乙方搞好施工资料
2、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条件,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确保施工道路畅通、施工场地平整结实,协调乙方与其它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施工不停止
3、确保工程款按合同商定付款,以免影响开工日期和施工进度
3、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变更及多个签证手续
4、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推行
5、本工程监理工程师为
(二)乙方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及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收集做好工程施工资料,准时送交甲方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施工做法阐明进行施工
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推行,负责按规定组织施工并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毕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三、工期商定1、具体进场日期按甲方告知;乙方应准时进场施工,准时竣工验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半途无端停工,影响工期不顺延
3、如遇下列状况工期应顺延:(1)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涉及长时间雨雪天);(2)重大设计变更;(3)因其它施工单位影响;(4)未能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材料采购;(5)其它非乙方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因素
四、质量安全及验收 1、本工程施工质量以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检查评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