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喷桩工程承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状况,双方就粉喷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共同恪守下列各项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款、承包范畴及方式:施工蓝图内全部粉喷桩工程。粉喷桩工程量约 米。承包单价为清工 元/米,单桩复搅 1.5 米。主材、税金、电费、平整场地、工农关系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当,工程总价为 (大写 ),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三、施工工期:本工程有效工期为 天(工期为开工当天为准),如果因停主材、停电或下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因素造成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四、工程款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粉喷桩施工每完毕 米结算一次,最后一次 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五、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和原则桩位;2、负责提前告知乙方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及工地内桩机调迁需用机械;4、负责提供主材、水、电等辅助设施。5、按本合同商定付款,如违约甲方每日支付乙方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乙方责任:1、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统计与资料;2、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施工;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应立刻报告甲方,及时妥善解决和解决;4、文明施工,要服从甲方安排,确保灰尘不影响周边环境。5、因乙方因素工期迟延,每天支付甲方 500 元的违约金。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东营区人民法院起诉。七、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