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离婚程序怎么走?合同离婚重要程序涉及:申请、受理、审查、登记。一、【申请】(1)先准备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① 内地居民应当出具:A. 双方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人还需出具军官证或士兵证)B.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军人需提交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C.双方结婚证 D.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好订立的《离婚合同书》,一式三份 E.离婚合同书中涉及房产分割合同的还要带好房产证件原件 F.每人 2 张 2 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此处要注意离婚合同书应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对儿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解决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否则可能会因离婚合同书商定不明或无商定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离婚合同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含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合同离婚后任何一方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合同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将会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② 若当事人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的,除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外,港澳台湾居民提交本人有效通行证和有效身份证;华侨、外国人提交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国际旅行证件。(2)准备好材料后拟定申请离婚登记的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① 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② 一方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受理】双方达成离婚合意,证件齐全并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普通予以受理,但存在下列情形将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合同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受理后,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与《离婚合同书》,并签名。三、【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合同书》等进行审查并询问有关状况。四、【登记】若审查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已对儿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解决等事项协商一致,并且证件齐全,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以上为合同离婚的大致程序,各地方行政部门具体操作及材料准备上可能会有些微差别,可登陆本地民政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