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工资制度制度根据《省农村信用社工资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我市农村信用社的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一、工资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我市农村信用社现行工资制度,就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结合农村信用社的特点,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彻底打破原有的行员等级工资制,将员工的劳动报酬与信用社的经营成果、自身的贡献大小紧密结合,建立起以效益为核心、以激励机制为动力的具有农村信用社特点的结构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以收定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原则;(二)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
工资分配要与员工个人的贡献大小、责任轻重、工作质量好坏、业务水平高低等结合起来,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克服平均主义;(三)坚持效益的原则
以保本经营为基点,根据经营效益情况,有盈利的单位,工资水平要适当提高,亏损单位工资水平要降低
实行增效增资、减效减资
二、结构工资的构成改革农村信用社现行的行员等级工资制,实行效益结构工资制,即将工资分为保障工资、津贴工资、出勤工资、安全工资、岗位工资及效益工资六部分
(一)保障工资保障工资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工资
其标准是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标准为基数,加上相应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X54785;姐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构成
该四项基金由员工所在单位(联社)代扣代缴,员工实际领取到手的保障工资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标准数
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标准每年以省政府最新公布标准为准,随其变动而调整
市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每月350元;第1页共10页2
养老保险金:按档案工资7%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3
医疗保险金:按档案工资2%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4
失业保险金:按档案工资1%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金;5
按档案工资15%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缴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