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颁发2018 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渝建发[2018]29 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部门及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推动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编制了 2018 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颁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定额自 2018 年8 月 1 日起在新开工的建设工程中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二、本定额与 2018 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配套执行。三、2008 年颁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 年颁发的《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以及有关解释和规定,自 2018 年8 月 1 日起停止使用。四、本定额由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2018 年5月 2 日第一章总说明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也是编制概算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