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巢区 烔炀镇财务报销制度为了规范政府的财务行为, 加强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镇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镇财区管镇用”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原始单据 (发票 )的一般要求: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 烔炀镇人民政府或烔炀镇部门 )、日期、品名 (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不能涂改,一经涂改立即无效。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 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 )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5、各部门按规定领取的加班费、补贴、临时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统一付款凭证(附件一 ),按人员造册, 注明标准、 数量、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员签字。加班费、补贴、考核工资、酬金等统一由办公室审核,报负责人审批后到财政所报销。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 )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方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乘坐飞机者需批准 ),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10000 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 )或汇款 (异地 )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收款银行和银行帐号。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1000 元者,必须提前1— 3 天告知财政所,由本人到银行凭财务出具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4、报销时间规定:定为每周的一三五为报销日,请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觉遵守。(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