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 洲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监 测 报 告株环监字( 2014)第 019 号项目名称: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委托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类别:监视性监测监测日期: 2014 年 02 月 27 日报告日期:2014 年 03 月 06 日法人代表:钟学才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 号邮政编码: 412000 联系电话: (0731)28682733 传真: (0731)28682733报 告 编 制 说 明1、本报告只能作为实现本次监测目的依据
2、送样委托分析,本报告只对测试数据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
委托监测本站承担监测技术责任
3、如对监测报告有疑问,请接到本报告后十天内向本站综合科查询,来函来电请注明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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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环监字( 2014)第 019 号第 1 页,共 4 页一、监测目的:根据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株洲市环境监测站于2014 年 2 月 27 日对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霞湾污水处理厂第一季度废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二、监测依据(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国发【 2007】36 号);(2)《2014 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3)《地表水及废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4)《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92-2002);(5)《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试行) 》(HJ/T373-2007) ;三、评价标准霞湾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 1 一级 B标准和表 2 标准,具体最高允许排放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