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重庆市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标准(试行)二О一三年三月编制说明一、本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教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数字校园”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科[2009]27号)文件精神进行编制
本标准包括数字校园基础设施、数字校园应用服务系统、数字资源等三部分
二、编制原则1.本标准按照学校班级数量进行分类:高中、初中、九年一贯制、中心校(完小)Ⅰ类为24个班以上,Ⅱ类为12-24个班级,Ⅲ类为12个班以下
村小(教学点)不单独分类
2.校园网络系统建设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校园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的原则、设计和建设要求
校园网络系统综合布线、功能室综合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00)和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网络技术要求》(GA/T387-2002)的相关要求
4.必配和选配相结合,必配部分是每类学校进行“数字校园”建设必须要实施的,选配部分均注明“()”,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负责指导和监督
2目录高中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标准一、数字校园基础设施建设
-2-(一)配备要求
-2-(二)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