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考核管理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大规模培训干部战略任务,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按照省委组织部安排,我市将作为全省四个试点单位之一,进行为期一年的县处级和科级干部培训学习学分制考核管理试点工作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进行,按省、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县处级和科级干部培训学习学分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和《XX省县处级和科级干部培训学习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学分制考核的目的意义实行干部培训学习学分制考核管理,是省委组织部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的一项新举措
其目的在于通过考试、考核、审核等手段,检测干部培训学习和学用结合情况,激励干部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重要依据,以考促学,调动干部学习积极性,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学习与使用结合,进一步改进干部的学风和思想、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学分制考核的主要内容(一)考核时间和对象:学分制考核以五年为一个考核周期,第一个周期为**年至20XX年,考核周期内实行年度考核
试点工作为1年
试点期间干部所取得的学分,作为学分制考核在全省全面推行后第一年度的学分
考核对象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区法院、检察院、群团、民主党派、镇乡办事处的科级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干部)
(二)考核项目及学分:学分制考核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学分实行百分制,满学分100分,其中在职学习55分,脱产培训20分,培训学习成果运用15分,学历学位进修10分
第1页共4页1、在职学习考核
是以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全国干部学习读本》和省上统一组织编写的学习大纲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闭卷考试形式,考核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应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