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吗【企业间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标准分析】 一、引言 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常常在关联或非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借贷款业务
本文拟通过梳理企业间借款利息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相关政策,并提出补充完善建议,以便于征纳双方更好地贯彻执行相关税务政策
二、企业间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标准的演绎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 6 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根据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根据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24]1114 号)对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进一步予以明确,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然而,企业间的借款利息支出并不是只要符合税法对利率水平的限制条件就可以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24]84 号)第 36 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 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可见,关联方间借款利息支出能否扣除受到了比较大的限制
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借款利息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837 号)对集团公司内部所属企业之间的借款做了特别规定,凡集团公司能够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证明文件,其所属企业使用集团公司转贷的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
可见,此类“关联企业”间借款实质上仍属于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而非关联企业间的借贷行为
综上所述,企业间借款利息支出的扣除标准为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 ,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两部分;倘若两者之间属于关联方,还受《企业所得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