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 阳 光 明 *创 编 2021.03.07 *欧 阳 光 明 *创 编 2021.03.07 SL223-200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欧阳光明( 2021.03.07) 2008-03-03 发布 2008-06-03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223-2008 替代 SL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 rces and hy droelectric engineer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08 年第 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二○○八年三月三日 前 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l— 2002 的要求,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 9 章 15 节 145 条和 23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 — 验收工作的分类; — —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 —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 —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对 SL223— 1999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 —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 —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 —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 —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 —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 —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欧 阳 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 阳 光明*创编 2021.03.07 ——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184--86 ——SL223—1999 本标准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规程主编单位: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参编单位: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总站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出版、发行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唐涛 韦志立司毅军 伍宛生 江瑞勇 何建新 宋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