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 灯具产品包装标识佛山联盟标准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LED 灯具产品包装标识佛山标准联盟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佛山市技术标准研究院、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顺德区照明电器协会、中山大学佛山研究院、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广东昭信灯具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照明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中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凯西欧灯饰有限公司
标准主要起草人: LED 灯具产品包装标识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ED 灯具产品包装标识的基本要求、标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LED 灯具产品包装标识,不同产品可根据其产品应用要求,增加其他需标注的相关性能或信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基本要求 3
1 包装标识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介绍产品
2 包装标识应清晰、醒目,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 包装标识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
4 标识内容 4
1 通用性内容: a) 来源标志(可采用商标、制造厂或销售者名称等形式)和型号; b) 额定电压和频率; c) 额定功率
2 产品特性内容: a) 光电参数(应包括额定光通量或光效、色温、显色指数); b) 功率因数; c) 产品质保期; d) 产品质量
3 安全内容: a) 使用环境温度; b) 相关警示标志
4 其他相关信息: a) 执行标准号; b) 相关认证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佛山市联盟标准《LED 灯具产品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