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如何更好参与社会治理作者:张勇路娟来源:《开放导报》2019 年第 03 期[摘要]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当前中国社会组织面临定位模糊、管理滞后、主体单一和人才缺失四大问题,亟待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管理体系,营造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环境,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关键词]社会组织;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623(2019)03-0087-05[作者简介]张勇(1985—),四川内江人,博士,西南财经大学,中级统计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社会治理、商业银行、房地产经济;路娟(1987—),贵州毕节人,香港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制度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在民主协商、社区治理、环境治理、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推动社会治理的重心向基层下沉也变得越来越迫切。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仍然面临定位模糊、管理滞后、主题单一、环境欠佳等困境,有必要重新审视当前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旧顽疾和新问题,从而补齐短板、精准施策、靶向治疗,逐步提升我国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一、社会组织发展现状1. 社会组织建设步伐逐步加快。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至 2017 年底,社会组织数量达 80.3 万个,比上年增长 14.3%,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快速发展,步入质量提升和规范发展新时代。2. 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不断完善。目前,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已相继出台,初步形成了以《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为框架的登记管理制度,并有如《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社会组织方面的配套政策法规,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并且,随着近年来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逐渐成为政府创新服务提供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方式,保障了社会组织能够有序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有效地发挥了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