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管理制度1 试验室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1.1 监理试验室工作职责1.1.1 试验室对发包人和工程师负责,及时提供试验数据,为人对工程质量处理提供依据, 发包人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试验室进行业务管理。1.1.2 编制试验室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1.1.3 熟悉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1.1.4 参与审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1.1-5 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对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1.1.6 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建立驻地办监理试验室,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驻地办昀试验检测工作。1.1.7 统一各种试验检测表格,以利质量控制。1.1.8 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定期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和驻地办监理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及校验情况。1.1.9 从源头上强化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建立动态监控机制。1.1. 10参与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调查,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报告牙分析意见。1.1.11 编制试验检测的交工验收报告。1.2 监理试验室工作内容 1.2.1 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进场材料或结构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用于工程。在原材料或构件定货以前,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 试验报告等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作为决定 I 否进货的依据报监理人备案;当原材料或构件运入现场后,按规定的批量矛频率由承包人抽样委托监理部监理试验室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哥工程施工。 1.2.2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舞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路基填料的标准击实试验、液塑限、含水量、 CBR试验,砂浆、混凝土的目标配合比试验等。 1.2.3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填筑材料的密实度、各种材剩及构件的强度和整体性, 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共同完成工序质量抽检频率 20%。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在作现场质量抽检时,除部分抽捡项目(如混凝土强度)必须监理试验室同时进行外,其余均应在驻地办监理试验室抽检合格之后进行。同时,当有关规范、规程对抽检频率要求不一致时,原则上要求采用抽检频率较高的标准。 1.2.4监督抽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监理试验室有权对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构件 (含涵管检测、 空心板检测等) 进行符合性监督抽查,有义务配合发包人、质监部门对有疑问的施工质量和材料进行抽查; 1.2.5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