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强分包队伍安全管理要达到五个确保(20241230150540)5 5 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要达到五个确保 工程分包是目前国内外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如何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的规避安全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必须面临的问题。笔者认为,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必须达到五个确保: 一、确保分包队伍的合法性 项目前期,安全管理人员要把好分包队伍引进关,强化事前控制,保证分包队伍的合法性。一是审查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二是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不得超资质分包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三是不使用资质挂靠的分包队伍,杜绝转包、重复分包现象的发生。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四是审查分包单位的工伤社会保险交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人员缴纳保险费。各类企业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分包单位已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总承包单位要为分包单位人员缴纳意外损害保险费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损害保险费。意外损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此外,还要审查分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处公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证书、特别工种证件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 二、 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投入 安全是需要投入的,只有在达到一定的投入后才可能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而物的不安全状态正是建筑施工事故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可以说,只要控制了物的不安全状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就会大大的降低。目前,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中标价格越来越低,许多工程效益微薄,个别分包单位直接将效益增长点建立在降低安全投入上,导致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殊不知,以降低安全投入为效益增长点的做法无异于铤而走险,换来了往往是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