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际法务会计及其借鉴国际法务会计及其借鉴 一、法务会计的概念、起源与特点 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 C
贝洛各尼与洛贝特
林德奎斯特,曾对法务会计(ForeicAccounting)做出简明的解释
他们认为,所谓法务会计,就是“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关系进行解释与处理,并给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管这些 法庭是刑事方面的还是民事方面的”
我国著名的会计学者李若山认为,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1]
由此可见,对于法务会计的理解可归纳如下:从学科的角度看,法务会计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会计与法学于一体的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从实务的角度看,法务会计是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法律规范的需要,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处理涉及法律法规的会计事项的技术方法
法务会计最早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产生于美国,它是因应大量内部股票舞弊案和储蓄信贷丑闻的出现而在美国进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行业
法务会计在西方发达国家进展得相当快,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杂志 1996 年开展的对美国 21 世纪 20 种热门行业追踪调查的结果,会计领域中的法务会计在这 20 种“热门行业”中名列第一
目前,一些大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如美国“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纷纷在内部设置了法务会计部门,大量增加法务会计人员,其业务收入也迅速增长
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具有以下特点: 1
法务会计涉及学科领域广
法务会计与传统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不同,它不是某个“单一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会计
法务会计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