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
吴官正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是《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须要求和重要保证”
深刻领会*总书记和中纪委吴官正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面对新的形势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着力在提高反腐倡廉能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特别是提高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结合我市实际,根据组织协调的内涵、工作定位和工作原则,应坚持做到“三不、三抓、三管”,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一、找准切入点,不越权,主动协抓协管组织协调的首要内涵是协助党委总揽反腐败工作全局
这就决定了纪委参谋助手的定位
作为参谋助手,就必须找准切入点,做到履职不越权、到位不越位,积极主动地协抓协管好反腐败工作
首先,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提供反腐败工作的决策依据
近几年来,我们重点以“一份信息、两次汇报、三项调研、四类季报”为载体,积极为市委提供反腐倡廉决策依据
“一份信息”,即每半月出刊一期《景德镇纪检监察》,定期分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各套班子成员;“两次汇报”,即市纪委常委会在每年的年中和年末,分别向市委汇报一次反腐败全局性工作;“三项调研”,即针对全局性问题开展面上调研,针对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关键性问题进行专项调研
如,20*年我们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乱收费”、“医疗行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