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小 学 临时教师聘用合同书 甲 方 ( 聘 用 单 位 ): 乙 方 ( 受 聘 人 ): 名 称 : 姓 名 : 性 别 : 学校性质: 籍 贯: 年 龄 : 法 定 代 表 人 : 学 历 : 职 称 : 单 位 地 址 : 身 份 证 号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人 : 原 工 作 单 位 : 甲 乙 双 方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及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本 着 平 等 协 商 , 自 愿 签 订 本 合 同 并 严 格 遵 照 执 行
第 一 条 合 同 期 限 ( 一 ) 试 用 期 ( 最 长 不 超 过 六 个 月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二 ) 正 式 聘 用 期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三 ) 聘 用 合 同 期 满 , 经 双 方 协 商 同 意 可 以 续 签 聘 用 合 同
第 二 条 工 作 岗 位 ( 一 ) 甲 方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及 乙 方 的 学 历 、职 称 、能力,聘 乙 方 的 工 作 岗位 为
( 二 ) 聘 用 期 间甲 方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及 乙 方 德、能、勤、绩的 综合 表 现,可 以 调整乙 方 的 工 作 岗 位 , 但需 征得乙 方 的 同 意
第 三 条 乙 方 的 权利和 义务 ( 一 ) 乙 方 的 权利 1. 按 时 获 得 劳 动 报 酬 ; 2. 对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管理工作和教 育 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 校 的民主管理; 3. 自费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 依法进行教 育 教 学 活动 ,开展教 育 教 学 改革和实验; 5. 从事科学 研究、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