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县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之间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业务联动、医疗卫生服务连续化的工作机制,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共享合理利用, 建立健全县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建立县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引导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首诊、康复回社区,指导患者合理、及时有效转诊。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快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中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熟悉和掌握双向转诊基本原则和要求, 全面推行和不断深化社区家庭医生(团队)工作,强化综合服务、连续服务、上门服务,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要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及慢性病管理、康复跟踪服务。要加快建立健全县乡之间、乡村之间的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建立推广电子病历和就诊“一卡通”系统,提高转诊会诊质量和效率, 在有效保障公民隐私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患者健康信息的合理互联共享。 (三)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帮扶。县级医疗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在业务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支援和帮扶,要根据受援单位的功能和需求,实行技术协作,提供技术指导,定期安排高中级卫技人员到社区开展病例会诊、病案讨论、业务讲座,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原则 (一)患者自愿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 (二)分级管理原则。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等特殊疾病转诊救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轻度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及各种康复期病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 危急重症上转至县级或县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