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民警管理激励机制的思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实行规范性津补贴后,物质激励作用无法充分实现,现行的目标管理方法过于死板,干警工作积极性不能有效调动,已成为当前影响队伍建设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如何积极探索、完善与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业绩、贡献相适应的新型激励机制,引入针对不同层次需求的激励方法,实现由重物质激励向全方位激励的转变,是政治工作部门需要认真研究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本文结合规范性补贴实施后近几年的工作实际,对如何完善现有激励机制进行初步思考,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一、规范津补贴给激励机制带来的影响(一)奖励经费面临着困境
规范津补贴的目的就是防止各单位乱设名目乱发钱
补贴的规范和严格执行,有效遏制了这一现象
同时也带来了另一方面问题,各种活动奖励和表彰奖励只能以精神鼓励为主了,如果要物质奖励,那只有从单位的行政经费中支出
即便这样,还要细致思考和论证是否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
像监狱劳教这种特殊单位,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场所安全的重大事项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干警个人,如果事事都用精神鼓励,那么干警们那种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能持续多久
是不是每一个干警都愿意去更多的付出
如果设物质奖,经费又从哪里来
虽然我们的管理部门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出台了一些政策,但因规口不同,情况不同,落实经费的问题还比较困难
(二)主动性工作无法调动
因为缺少了奖励资金的来源,一些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活动经费面临着严重不足
比如每年的调研工作,以前可以按照调研的数量和质量评定给予奖励
干警这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很高,出了不少优秀的调研成果和工作经验
现在的情况是,调研是任务,完不成扣分,那好,既然是任务,只要完成任务就行了,质量和成效就大打了折扣
很多人善于总结,善于思考,每年在各种网络和刊物发表大量文章,也因此受到了大量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现在缺少了物质奖励,干多干少一个样,写作的热情没了,单位的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