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东营市东营区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液化气球罐内操作平台“4
2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4 月 28 日 7:05 分,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油建公司)在地处东营市东营区的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海欣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海欣仓储公司)球形罐区施工工地,对 5000m³液化气球罐(编号 V0105)进行现场制造(组焊)作业时,发生球罐内操作平台坍塌事故,共造成 5 人死亡,6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540 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
郭树清省长、邓向阳副省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对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及落实措施、杜绝此类事故等相关工作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青云赶到事故现场和救治医院,亲自调度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 236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4 月 30 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住建委、总工会、东营区政府及中石化胜利油田工程公司 QHSE 管理处(受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有关负— 2 —责同志参加的东营市人民政府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液化气球罐内操作平台“4
28”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大型压力容器制造、操作平台搭建等方面的 5 名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