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民用建筑防火排烟设计(2005.11.22)今天想说三个问题: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即低规)的修改问题;二、防火排烟设计;三、工程设计问题举例
一、我主要讲一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即低规)的修改问题:1、适用范围:这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建筑、建筑高度小于24M 的公共建筑、 9层及 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地下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
简单说就是高规不管的它都管
2、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在民用建筑中补充了商店疏散人员的计算原则和有关燃油、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机房的设置要求
1 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房⋯⋯宜独立建造
当有困难时可贴邻民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割开,且不应帖邻人员密集场所
当燃油、燃气锅炉房受条件限制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帖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
当采用相对比重大于等于0
75 的可燃气体为燃料时,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中
⑵、锅炉房的门应直通室外
⑶、当锅炉间内设储油时间,其储量不应大于1m2
⑷、锅炉的容量按GB50041
3、关于管井的规定有: 7
9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 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7
10 建筑内的电缆井、 管道井应在每层的楼板处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内2 / 14 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与通信管线共用管井,严禁设置在电缆井内或穿过电缆井
4、增加了 防火排烟 一节
二、防火排烟设计我们做防火排烟设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保证人员安全疏散:为此目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